創新科技藝術學分學程
一、學程簡介
來自當前社會與經濟文化的各種新興課題,包括社會資源分配不均、貧富差距過大、全球區域重組、國際分工模式再結構、產業轉型、文創產業與休閒觀光產業興起、社會人口結構老化、城鄉差距等,加上來自一股整合跨系所資源之學分學程之風潮,本計畫之核心將以人社院為平台,積極投入資源以發展一個以奠基於人文社會思維與方法的特殊性的跨領域創新科技藝術學分學程,提供學生於大學階段有意進行原有領域結合創意、藝術、設計、文化創意、傳播、數位應用、智慧生活、社會創新等方向的進修的另一途徑,透過選擇「跨系所學程」的方式,獲得第二專長養成機會,培養多元能力,並拓展學習者的學習廣度,提高適才適性的機會,並增加日後職場競爭力。
較之新增系所或在特定系所內增聘特定領域專業師資,跨領域創新科技藝術學分學程的設置更為有效率與彈性,藉著整合跨科系資源,以快速因應更為快速變化的世界趨勢與社會動向,並隨著產業變遷,適時調整學程內容規劃,有效扮演教學研究機構於社會環節中的角色。
交大成立本學程之優勢條件來自人社院的人文社會領域及建築、工設、應用藝術、音樂等科系的投入與教學支援,並結合長期以來交大具有長足發展與成績的工程、科技與資訊領域的科技基礎,如資訊、機械、電機、光電、土木、材料科學等。
二、國立交通大學創新科技藝術學分學程實施辦法
- 為提昇本校學生設計與創意知識,奠定日後跨領域整合能力之基礎,依據國立交通大學各學院系設置學程實施細則,訂定國立交通大學創新科技藝術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實施辦法。
- 凡本校大學部或研究所學生均得申請修讀本學程,修滿本學程規定之課程及學分者,由本校發給學程修畢證明。
- 本學程由通識教育中心與人文社會學院共同規劃籌設,由應用藝術研究所、建築研究所、傳播研究所共同提供課程。
- 本學程課程分「設計習作」核心課程與「講授」及「工作坊」選修課程兩類,欲取得本學程修畢證明,必須依本學程修課規定修習至少18學分,其中A類「設計習作課程」至少6學分。
- 所有課程須依照該課程修課規定。大學部二、三年級為主要開課對象。
- 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 本實施辦法經校級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三、學分學程課程規劃表
- 學程名稱:創新科技藝術(Innovative Technology and Art Program)
- 修課規定:
- 本學程分為三類:A類「設計習作」為核心課程,B類「講授」和C類「工作坊」為選修課程。
- 學程內A類課程之開課頻率為每年一次;B類、C類課程之開課頻率皆為兩年一次。
- 學程適用對象:大二以上或研究所學生。